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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证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4 15:22:02

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证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毕业证管理,根据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实际需要,特制定《西安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管理办法》。

一、组织我院应届毕业生进行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并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www.chsi.com.cn进行图像校对和修改,以保证毕业生图像采集正确无误。

二、组织校内外各毕业班(函授站)学生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教学平台上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由校本部(函授站)审核、打印、盖章交学校备案。

三、毕业前一个半月根据预计毕业生名单,核对成绩单、录取名单和财务处提供的缴费名单。对成绩不合格、无录取名单和未缴费的学生一律剔除,并进行记录,对合格的学生做出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初稿。

四、将核对整理后的初步名单及有关问题反馈到各函授站及学生。对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解决,并再次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学院,确定二审名单。此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毕业前一个月内将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报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经学院领导签字,上传学信网。

六、确定毕业证及结业证数量,领取毕业证及结业证证芯。打印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持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和毕业证书到学校校长办公室审核盖章。

七、将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复印,原件存档,学院负责核发毕业证。

八、毕业证书发放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由学院负责安排专人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履行好交接签字手续。函授站学生发到函授站,不对学生个人。学生必须在毕业证发放时间内领取,不得超过发放规定时间六个月。

九、毕业证出现打印信息有误,持证人应在毕业证打印日期一个月内及时凭本人身份证到学院申请查询、反馈,根据信息错误原因及时处理。因个人不及时领取毕业证或其他原因超过查询期限,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

十、毕业证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所需材料: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录检表复印件和毕业生验印表,以上三种材料需盖章;本人书面申请;学历查询截图;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寸蓝底免冠照片。每年3月、9月集中办理两次。

十一、以上程序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变动相应调整,如无通知,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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