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结业生返校考试管理办法
结业生回校参加考试是学籍管理工作的继续,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考试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结业生是指在我校学习期间因成绩不合格而做结业处理的学生。结业生在一年内有一次申请返校考试的机会。考试成绩合格则换发毕业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则不再受理补考申请,作永久性结业处理。
第二条 结业生返校考试工作由教务部负责组织,根据学生申请考试的课程,通知相关老师命题和评卷。
第三条 结业生返校考试的工作每年组织两次,学生应在毕业当年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姓名、学号、所学专业、学制、入学年月、结业年月、要求考试课程的全称及当时任课教师的姓名等),按学院通知返校参加考试。
第四条 对已作结业处理的学生,如一年之内本人不提出申请回校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返校考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受理其考试申请,作永久性结业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