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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普通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6 10:30:30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014年12月17日《关于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普通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21日,教职工进行自我总结,并填写考核登记表;
  2、2014年12月25日召开全院2014年度测评大会,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示考核结果,12月29日上报学院人事处。
       二、考核对象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各类在编在册人员(由组织部考核的处科级干部人员除外)
三、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军     白红武 
成员:钟建国   郝向东 孙金峰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总支)办公室。
四、考核办法及要求
       1、我院普通教职工(含外聘人员)考核按照先网上述职后打分互评进行测评,专业技术岗和双通道人员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按照“西安财经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3-2015聘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意见” 同时进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2013-2015聘期相应岗位上岗聘用条件为主要考核内容,双通道人员按聘期分年度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是学校常规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对拟确定为“优秀”等级的,要严格掌握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的,要做到有理有据,理由充分。考核中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教职工考核情况,通过召开会议或者个别谈话的方式向职工反馈考核结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做好反馈工作记录备查。
3、计算测评平均分公式:
综合得分=群众测评平均分×60%+考核测评领导小组测评分×40%
五、有关问题说明:
1、上年度曾被评定为优秀的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连续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2、正式工优秀名额为该范围人数的13%(如有小数,只舍不入);聘用人员优秀名额为该范围人数的30%-40%。
3对确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的人员须附相应的事实材料,
4、正式工考核登记表使用省上统一规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在西安财经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填好后请将电子版发到温娜处,于12月24日前上传至高职网站,以便领导和群众测评了解情况进行打分,纸质登记表统一由温娜用A4纸双面打印。聘用人员的年度总结用A4纸打印即可。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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