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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转变学习层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15 17:50:29
由学生亲自手写转办申请经函授站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并盖章,报学院教务部审核,再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批准后一周内,将批准结果书面下发函授站点。函授站应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转变学籍后续工作(学籍卡、成绩单、学生证、考试证、班级调整或离校手续、档案、成绩转送等)。学籍管理部门同时调整相应的学籍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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