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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14 15:40:06

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所进行的全面的综合训练。为了加强我院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

1、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发现、分析、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3、理论依据准确,具有本专业所要求的绘图、运算、实验、测试、表达能力及基本工艺操作能力,逐步要求用计算机查阅资料绘制各种图形、图表及相关的技术说明材料。

4、训练和提高学生独立检索中外文资料且运用恰当,提高学生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阅读一定数量的中外文文献,并写出读书笔记。

5、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图纸绘制、实验数据、各种标准资料的运用和引用都要符合规定。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格式打印,毕业设计(论文)全文不得少于8000字。要求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语言流畅、文章结构严谨。

6、毕业设计(论文)要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学研究的实际等。

7、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对所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安排要遵循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教务办公室统一印制),同时要做读书笔记。

二、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论文答辩委员会。

2、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教务办公室负责,并在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前三个月提出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教师、选题、要求、分组、进度安排、指导地点等),由院主管领导审批。

3、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已修主干课程尚有2门(含2门)以上未及格者,原则上暂不让其进入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待补考合格后,再让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4、教务办公室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成立课题遴选小组,统一审定各专业上报的课题并适时组织有关准备工作。

5、课题确定后,由教务办公室向学生公布,并作选题指导,介绍课题的内容、特点和要求等,组织学生自愿选报。

6、各专业应选派讲师或讲师以上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工作。

7、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8周。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能超过10人。

8、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应进行思想动员,阐明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组织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9、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中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给予警告,对优秀学生予以注意培养。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命题与选题

1、命题

1)命题原则

命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围绕本学科的专业特色,选择科技前沿又具有所学课程的知识、能力训练的题目。

命题应尽可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体现学科的发展性和应用性,力求与教师的科研任务密切结合,以利于教学相长并促进教师科研工作的深入。同时不超过本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坚持每人一题。

命题应注意题目的不断更新与类型的多样化,同一专业相继年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命题,每年的更新率原则上不低于80%。

2)命题的审核

毕业设计(论文)由教务办公室组织指导教师命题,经主任审核后,报院主管领导审批。

3)命题的公布

经批准的毕业设计(论文)命题,应在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布。指导教师在实际指导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命题,如确需更改者,应按命题的审核程序进行。

2、选题

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前提。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原则上应在学院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自拟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并经教务办公主任审核和院主管领导批准。

选题的原则是:

1)价值原则:要有新颖性,有一定的学术性,选题原则上要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

2)兴趣原则:本人对选题具有浓厚的兴趣与探索研究的积极性。

3)能力原则:本人应基本具备完成该选题的条件与能力。

4)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

四、教师指导

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搞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关键,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并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教学要求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经遴选确定后,编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经教务办公室审定后,下达给学生。任务书的内容包括目的、任务、原始资料、技术指标、工作程序、日程安排、成果要求以及主要参考文献,在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周内发给学生。          

2、指导学生选题和向学生作开题辅导报告。

3、审批学生拟出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及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

4、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要求学生写出毕业设计(论文)的中外文摘要和读书笔记。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和水平作为评分的依据之一。

5、指导过程中,坚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坚持教书育人,从思想上和业务上严格要求学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把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贯穿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指导教师必须将临场指导时间安排预先向学生公布。

6、指导方法应立足于启发诱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引导和激发学生在主动探索中提高能力。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完成后,指导教师要适当地加以点评,帮助学生修改,使其更加完善。

7、负责督促检查学生的写作情况;考察学生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写出评语,参加答辩。答辩结束,将评语及成绩提交答辩委员会。

8、重视和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学生工作与教学工作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由于在职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冲击和不利影响。

五、学生纪律

1、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认真进行准备,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

2、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

1、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程序大体分为四个阶段:(1)阅读文献、收集资料,制定开题报告;(2)拟定写作提纲;(3)撰写初稿;(4)修改定稿。

2、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用A4纸打印,并且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存入教务办公室。(撰写和打印规范见附二)

3、毕业设计(论文)的组成:(1)封面;(2)内容摘要;(3)关键词;(4)目录;(5)正文;(6注释;(7)参考文献;(8)附录;(9)封底等九部分组成。

七、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1、评阅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填写导师评语和评定成绩。考核和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学生是否具有从事设计、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学生是否按任务书所提出的要求及时间,独立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所规定的任务;

4)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和工作情况;

5)答辩情况及独立工作,独立思考,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和与他人合作交往能力等情况;

6)学习态度,毕业设计(论文)中所表现出来的工作、学习纪律情况。

2、答辩

1)根据学生对学位的需求情况,自愿选择申请或放弃毕业论文答辩。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具体组织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准予答辩: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经指导教师审定签字并向答辩小组介绍。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程序是:①答辩人简要陈述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因、研究价值、主要内容和观点以及自己的突破(含新观点);②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和学生答辩;③答辩委员会写出答辩评语、评定成绩。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其中学生介绍论文不能超过10分钟。

5)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专门开会研究,统一答辩要求,明确评分标准等。

6)答辩时,除就课题中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设计及计算方法、实验方法、测试方法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应有记录。

7)学院安排教学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参加学生答辩,并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

3、成绩评定

1)采用五级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评语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成绩评定,按百分制记分,其中: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

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按撰写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记录。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以申请学位。放弃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未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者,视为放弃毕业论文答辩。对放弃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按其撰写论文成绩记录。成绩合格后发放毕业证书,但不可以申请学位。

2)评分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力求反映学生真实的业务水平成绩。

3)总的评分要形成梯度,以正态分布为佳,优秀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4)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成绩必须填写一式两份,一份附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存在教务办公室,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5)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必须在答辩全部结束,经学院审批后一周内,由教务办公室统一向学生公布,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向学生透露。成绩公布后,若更动学生成绩,必须经答辩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批。成绩不及格的按学籍规定处理。

八、毕业设计(论文)的装订、归档

1、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要装订成册,存放在教务办公室。

2、毕业设计(论文)的评语、成绩、附录、读书笔记和装订的毕业设计(论文)一并归档。

3、各专业推选5-10篇质量较高、有独立见解或有创造性的毕业设计(论文)(这部分学生必须将自已的论文电子版一并交上),经审核挑选后,由教务办公室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

九、附则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2、教务办公室可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需要,对本《规定》未尽事宜制订单项规定或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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