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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7-06-15 17:48:52

           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办法

一、成绩评定档次及要求
毕业论文的成绩共分四等即: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控制两头,优秀论文所占的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总人数的15%,对不及格的论文,不能降低标准,升为及格。凡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准予毕业。凡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准毕业,待补写及格后,方可毕业。
二、成绩评定要求
评定毕业论文质量的基本依据是,看它是否符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是否贯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否体现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
在评定论文时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剖析:
1、科学性:论点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实可靠,结论是否合理;
2、逻辑性:论证是否有力、层次是否分明,结构是否严谨。
3、实用性:是否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4、技术性:是否具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否具有搜集和整理资料的能力,以及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这四个方面,既相互联系,又有主次之别,科学性、实用性最为重要、逻辑性和技术性也不可忽略。
三、成绩评定程序和办法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分为三级,即: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小组。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认真写出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答辩委员会的每个成员应对参加答辩学生的论文认真评阅,鉴定指导教师的评语和建议成绩是否恰当,然后通过答辩集体评定论文成绩、最后由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小组核查并报教学管理办公室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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